金融街

整体介绍 | 金融街现有范围及未来规划 | 进驻金融街的优惠政策和投资政策

(一)整体介绍:
  1993年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在西二环阜成门至复兴门一带建设国家 级金融管理中心,集中安排国家级银行总行和非银行机构总部,北京金融街应运而生。作为首 都第一个大规模整体定向开发的金融功能区,经过十二年的发展,金融街已经成为对中国金融 业最具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区。
  金融街区域内企业管理的资产达到18万亿元人民币,资产集中程度全国第一。金融街区域 内金融机构管理的金融资产总额达到16.2万亿元,占全国金融资产总额的60%,控制着全国90% 以上的信贷资金、65%的保费资金,每天的资金流量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金融街聚集了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 中国金融业的资金结算中心。
  金融街凭借其金融决策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总部集中的优势,以及畅通发达的通讯系统, 及时汇集、传递着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经济和金融信息。
(二)金融街现有范围及未来规划:
  1、现有区域四至:
  金融街中心区现有面积1.18平方公里,东至太平桥大街,西到西二环,南起复兴门内大 街,北抵阜成门内大街。
  2、金融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意向性总平面图规划示意图:
  3、规划中扩容后的金融街:
  经过10余年的发展建设,金融街中心区内已经是高楼林立寸土寸金。而一些准备在金融街 办公的企业将面临无房可租无房可买的局面。
  西城区政府透露,金融街成立10多年来首次开始扩容:根据1993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金融街原有面积1.18平方公里,东至太平桥大街,西到西二环,南起复兴门内大街,北抵阜成 门内大街。扩容后的金融街中心区,总面积达4.77平方公里,是原金融街区域的4倍。
  金融街产业区区域划分图显示,此次金融街所扩之地,分为拓展区和辐射区两类。其中, 拓展区分布在原金融街东、南、西三方向——东拓展区主要将位于西单路口的中国银行总部、 太平桥大街东侧的建成公寓等办公楼纳入;南拓展区主要将位于长安街南侧的临街大厦收编进 来;而西拓展区则把礼士路东侧整片地区一并收入。东西辐射区则分别抵达西单商业街和三里 河东路,整体上类似正方形。据悉,进入到拓展区和辐射区办公的金融企业,今后也将与在 “老金融街”内办公的企业一样享受房屋租赁、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
  扩容后金融产业区区域划分图:
(三)进驻金融街的优惠政策和投资政策:
  北京市西城人民政府印发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北京金融街建设,增强区域对金融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促进金融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本意见适用于在西城区域内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资产管理和金融 中介服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
  第二条 入驻西城区域内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均享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税 源发展和鼓励吸引资金的试行办法》(西政发[2001]16号)等政策,即新注册企业免交工商注册 登记费、对为西城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奖励等。
  第三条 加快北京金融街建设。继续全面实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京金融 街建设的意见》(西政发[2001]29号),从2001年到2007年,向北京金融街地区投入资金10亿元, 用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和完善该地区基础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四条 给予在北京金融街区域内购(租)办公用房,并为西城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 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国际金融机构总部、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省市级以上)给 予一次性购(租)房补贴。购买办公用房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租用办公用房的,根据 其对西城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
  第五条 在北京金融街核心区规划并建设国际金融商务区和配套的高档酒店式公寓,以及 休闲、娱乐、健身、商业等配套设施,为金融机构提供一流服务。
  1.鼓励国际金融机构预租国际金融商务区域内的办公用房。对于提前预租或首次租用该区 域办公用房的国外金融机构给予租金优惠,优惠期限为三年。从起租之日算起,第一年、第二 年和第三年的租金分别为市场价格的50%、70%和90%。
  2.给予提前预租或首次租用金融街区域内高档酒店式公寓的驻区金融机构的中、高级管理 人员一次性租金优惠。
  第六条 发挥区域教育资源优势。每年专门确定招生计划,定向为入驻西城区域内的国内外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子女就读办学条件较好、教学质量较高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提供便利。 同时,为金融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子女就读国际学校提供方便。
  第七条 为新入驻北京金融街区域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国际金融机构总部或国内外金融 机构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省市级以上)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1.对外省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其配偶及子女符合随调条件的,一同办理户口 调京手续。
  2.对外省市具有2年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骨干人 员,代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提供人才招聘、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人才素质测评、人才培训等服务,办理接收 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手续。
  4.代办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它相关保险 业务。
  第八条 规划一定面积的住宅用地,委托专业开发公司代为建设,以优惠价格出售给入驻 西城区域内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国际金融机构总部或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区域性分支机构 (省市级以上)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为其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第九条 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协调,对北京金融街区域内的企业广告及标识进行统一规划、 招标,并委托相关部门协调区域内各金融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条 为入驻北京金融街区域的金融机构提供停车优惠和便利。按照高于规划数量一倍 的标准,在该地区配套建设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在定点停车场给予入驻该地区的金融机构 停车费用20%的价格优惠;建立车位显示设施,设立车位引导员,提供代客泊车服务
  第十一条 成立专门机构,促进西城区金融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成立西城区金融产业促进协调领导小组和西城区金融产业促进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并 组织实施西城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促进政策;加强区政府与驻区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调, 解决金融机构及北京金融街建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2.支持组建北京金融街综合服务中心,为北京金融街地区的金融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照 代办、会议组织、产品展示等街区性的管理服务。
  3.支持组建北京金融街商会,加强区域内行业自律,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完善金融产业链 条,形成产业互动机制,密切金融机构与政府的联系。
  第十二条 定期举办国际金融论坛、金融学术研讨会、金融新产品展示会、金融服务日以 及驻区金融机构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与驻区金融机构共创金融品牌,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三条 努力为金融产业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行政环 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营造科学透明的政策环境; 培育中介完善机制,进一步改进市场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降低企 业经营成本,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大力培育信用体系,提高金融市场信用水平。增强服务意 识,完善各项服务功能,为金融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严格依法行政,严禁公务人员借工 作之便干扰金融机构正常的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四条 本意见由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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